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5-036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董事会人员结构,拟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选举后,董事会成员由 7 人增至 8 人。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公司系由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 公司系由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司,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20600752015352D。 码为 91320600752015352D。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城港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城港
路 159 号。 路 159 号,邮政编码:226003。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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