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
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收费 65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2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 12 月 9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 2 月 12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电子邮件方式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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