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9.4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3.95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18.6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0.0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 中止发行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河北广电无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
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0.67 元/股(不含 10.67 元/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0.67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280 万股(不
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0.67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280 万股
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13:31:16:076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5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
除 52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3,4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
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253,010 万股的 1.014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 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