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斯菱股份(301550)公告,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拓展精密轴承业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银球科技”)股东胡永朋、李定华签署了《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胡永朋、李定华关于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92,225,364.00元购买标的公司24.3427%股权(对应23,076,833股股份),其中分别向胡永朋、李定华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2.3427%股权(即21,180,833股股份)和2.0000%股权(即1,896,000股股份)。
银球科技主营业务为微型、小型、一体化等精密轴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工业电机、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机器人等领域,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国内外知名的家电制造企业及工业电机制造企业,如戴森(Dyson)、尼得科(Nidec)、美的集团、卧龙电驱、格力集团等,在精密轴承领域具有行业领先地位。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银球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61亿元、5.56亿元;净利润1.46亿元、6646.2万元。

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账面资产总额171,848.67万元,账面负债总额72,184.50万元,所有者权益99,664.17万元。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在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71,827.00万元,评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加72,162.83万元,增值率为72.41%。
本次交易完成后,斯菱股份将成为银球科技第二大股东。
对于本次收购,斯菱股份表示,公司本次购买银球科技股权有助于拓展精密轴承业务,通过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共同推动在汽车零部件及人形机器人用精密轴承等重要领域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及整体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本次交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期来看,该对外投资将产生积极的战略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斯菱股份还表示,银球科技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及投资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公司整体业务协同作用,以推动标的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防范和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资料显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轴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025年前三季度,斯菱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5.81亿元,同比增长4.38%;归母净利润1.4亿元,同比增长2.17%;扣非净利润1.34亿元,同比增长4.77%。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