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司代码:301550 公司简称:斯菱股份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关联交易、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运营及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其经营团队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对公司董监高换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信息、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重大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严格遵守该制度,并能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这些制度的制定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按照公司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有效执行,充分发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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