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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51:12 股吧网页版
崇德科技: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作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文: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曾任湖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长沙创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联创冶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南联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三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三泽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情况如下:

周文 3 0 3 0 0 否

2024年度,本人列席了应列席的股东大会1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 2024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
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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