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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51:12 股吧网页版
崇德科技: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涵)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作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涵: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至1993年任中国三江集团汽车研究所实验室主任;1993年至2001年任三江雷
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湖北法雷奥车灯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6年至2021年历任磐吉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咨询顾问;2016年至2020年任湖南瑞都模具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议情况如下:

陈涵 3 1 2 0 0 否

2024年度,本人列席应列席的股东大会1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法律规定参加了会议,审查和督导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
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薪酬数额。

(二)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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