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10,165,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85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 20 日-2025 年 3 月 1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
3、鉴于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上市,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66.80 元/股(除
权除息前),触发有关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的吴星明先生持有公司 10,165,950 股,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
4、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吴星明先生担任公司董监高的任期内,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吴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41,487 股。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0 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9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45,000,000 股变更为 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4,222,61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4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5,777,38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56%。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27,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87,000,000股,不送红股。
除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外,公司上市至今不存在其他因增发、配股、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7,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23,693,494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7.233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63,306,5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2.766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为股东吴星明先生。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吴星明承诺如下: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自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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