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完成了独立董事变更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1、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分别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和邢燕
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自 2020 年 01 月 10 日起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2025 年 12 月 05 日
起正式生效。
在辞职生效前,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对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志峰先生和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2025 年按实际任职月数折算)。
2025 年 12 月 0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唐志峰先生和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本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7 年 09 月 05 日)。
唐志峰先生和沈小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情况
2025 年 12 月 0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基于前述股东会选举结果,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唐志峰先生接替已离任独立董事邢燕龙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补选独立董事沈小平先生接替已离任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2027 年 09 月 05 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和任期未发生变化。调
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杨凤凯 沈小平、杨巧云
2 提名委员会 沈小平 谭小平、杜鹃
3 审计委员会 谭小平 唐志峰、杨波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唐志峰 谭小平、杜鹃
本次新聘任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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