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区 2栋工业厂房骏鼎达三楼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
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1.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2.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3.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
4.00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唐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2 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 4 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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