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4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四届董事会均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曾在深圳大学任职教授,现任深圳技术大学教授、院长顾问;曾在石油部鄂豫湘赣石油机械制造公司、江汉石油管理局钻头厂、江汉石油管理局附属企业总公司等任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经理;
本人曾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文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技大智控(深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希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完成了从本科到博士的学历教育,获得机械制造设备工艺及自动化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业工程硕士学位、控制理论与工程的工学博士学位。获得机械制造工程师、计算机高级工程师、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教授职称,具备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参加
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卢少平 9 3 6 0 0 否 3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本人分别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任职,并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在 2024 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通过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沟通、实地考察公司子公司及公司供应商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行职责,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合计达到十五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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