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骏鼎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06.6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 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号 (调整后)
1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 30,000.00 25,200.00
项目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3,614.80 11,436.8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200.00 11,769.81
合计 55,814.80 48,406.68
注:如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产品、收益凭证等),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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