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星宸科技说明台湾分公司投资合规性及技术出口业务
来源:财中社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8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星宸科技被要求说明台湾分公司设立合规性、股东穿透、技术出口业务及外资准入等事项。
中国证监会请星宸科技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2025年8月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进展。
二、请说明你公司设立台湾分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向上穿透后的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四、关于业务经营:(1)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开展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2)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出口业务,请说明最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是否存在技术跨境转移。
五、请说明超额配售权行使后的预计募集资金数量。
《财中社》注意到,星宸科技(301536)是一家成立于2017年12月的视觉AISoC芯片设计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专注于端边侧AISoC芯片设计研发销售,产品覆盖智能安防(全球前三)、智能物联和智能车载领域,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21.66亿元(+19.50%),归母净利润2.02亿元(+3.03%),2025年9月已向港交所递交H股上市申请,当前市值约240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