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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2:17 股吧网页版
威马农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马农机”)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 7 家。包括: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威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威马农机(无锡)有
限公司、Novus PowerEquipment Co., Ltd、Novus PerformanceProducts, LLC、重庆威
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威马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业务。

(1)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
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同时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了内部控制的严格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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