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商华军,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高级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重庆冠达世纪游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同时兼任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 2 次,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未出现缺
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任职 现场出 缺席
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事姓名 状态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商华军 在职 5 2 3 0 0 否 2
2024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高管进行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会后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公司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2024 年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拟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议案,本人提前认真审阅材料,并在会上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基于本人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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