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庆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林俊连、王亚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林俊连、王亚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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