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对
舜禹股份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舜禹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小金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嘉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周小金、黄嘉、董彦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等有关文件;查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公告文件和公司业务规章制度等;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持股情况、其他投资情况、董监高的兼职情况;察看公司办公楼、厂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审计部门人员资料;核查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核查了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与公告相关的会议记录;查阅了深交所相关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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