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6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9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147.88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12,399.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48.54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8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909.88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234.8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6,513.69 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946.41 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4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7,478.53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双凤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 34050146580800003398 2,892.15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 20000596798966600000081 126.4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8010078801400004060 3.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100408786 995.9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 551905624810666 960.26
合 计 4,978.53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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