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罗彪,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安徽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
主任助理、国际经济处副处长、市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07 年 10 月
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MBA 中心副主任、MPM 中
心主任、EMBA 中心主任,副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
任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东
报告期内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罗彪 9 9 0 0 否 4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
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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