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 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89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 年 11 月 7 日、
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上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上述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4、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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