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华化学”)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面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姓名 董事会职务 任期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
陈殿胜 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2023 年 5 月至 2026 年 5 月
员会主任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殿胜先生,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会计专业。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会计;
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苏州上大包装工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4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历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科长、财务经理、财
务管理中心总监、集团财务总监;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浙江嘉益保
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历任苏州源卓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23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兼任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4 年 11 月至今,兼任上海谷隐科贸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
兼任长华化学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
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出 现场 以电子通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席次 出席 信方式出 委托出 次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陈殿胜 7 0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有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本人出席的公司 2024年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出席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