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 会计师事务 所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鉴证报告 100004
致同专字(2025)第 510A008161 号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医疗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4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港通医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港通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4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港通医疗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港通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港通医疗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港通医疗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3年7月11 日采用网上发行,网下配售,战略投资者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