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所”)成立于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人,注册会计师
1359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4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含税 106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4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提出意
见。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后,一致认可致同会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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