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510 股票简称:固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采取了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的评价程序和方法,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理层,制定了《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机构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现有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由3名监事组成。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负责执行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机构设置及职权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了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公司设置了营销中心、产品中心、中央研究院、战略发展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运营中心及信息中心等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效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成立了审计部,对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资产保护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
公司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其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保证了内审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审计部上年年末制订了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程序,通过执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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