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5-015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区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507,4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7%)。蓝区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40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蓝区基金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区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7,4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蓝区基金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40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
蓝区基金根据其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蓝区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本企业/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公司及
本企业/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采取协议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如本企业/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公司不再具有发行人5%以上股东身份的,本企业/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项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相关规定;
(4)减持方式:本企业/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