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向股东、公司及员工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
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并回避表决《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成员均出席或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及董事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会所做出的决策事项合法、公正,会议决议及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决定或授权事项。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对公司 2024 年度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均依据《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5 年,监事会将贯彻落实《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过渡期间,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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