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机寰宇认 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机认检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机博也”)经营发展,解决现金阶段性短缺问题,公司向中机博也提供600万元 的财务资助额度,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财务资助 资助 财务资 单笔委托
对象 协议签署日期 方式 助额度 贷款的期 利息 用途
限
截至本核查意见 委托 600 万 不超过 12 利率参照银行 1 年 补充日
中机博也 披露日,尚未签署 贷款 元 个月 期流动资金贷款报 常经营
协议 价执行 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自2025年1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中机博也(宁 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授予6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后,公司于2025年1 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
予中机博也6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自动失效。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93G105K
住所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262 号 315 室
法定代表人 付志坚
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60%,泗阳鼎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度 /2025 年第三季度
总资产(万元) 4,24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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