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21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13.8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93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维矿类 OTC 产品智能化生产线 9,369.90 9,369.90 民生健康
技改项目
2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32,926.40 32,926.40 民生健康
3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4,161.43 4,161.43 民生健康
合计 46,457.73 46,457.73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且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拟募集资金投资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授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进行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计划同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现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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