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99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林洪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组织架构:
(1)“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2)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虞林洪先生、监事宋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
菲女士在第五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离任后均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
他职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任期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8 年 5 月 14 日。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上述调整事项,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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