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71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锋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52,465,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2,108,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0,357,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15,474,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117,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0,357,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葛晓霞律师、朱志宇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8,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4%;
反对 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56,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反对 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 3,9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38,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4%;
反对 2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6,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6%;反对 2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弃权 3,9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审议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 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苏州)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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