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江保荐对苏州规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5 号)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79,7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737,20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962,794.15 元。2023 年 7 月 14 日,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54,059,792.45 元)后的余额525,640,207.55 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99,646,020.67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9,553.46 9,553.4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676.18 4,676.18
3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2,569.30 12,569.30
4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15,015.40 15,015.40
合计 41,814.34 41,814.3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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