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38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
交易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期间,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0,0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 550,000 股后的股本,即 87,450,000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21383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1886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4,399,991 股。本次不送红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9,359,995.82 元÷88,000,000 股≈0.2199999 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6,399,991 股÷88,000,000 股≈0.2999998 股(保留小数点
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
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19,359,995.82 元÷88,000,000 股×10
股≈2.19999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26,399,991 股÷
88,000,000 股×10 股≈2.999998 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2199999 元)÷(1+0.2999998)。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36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14,400,0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不进行送股。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
易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期间,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0,0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550,000 股后的股本,即 87,450,000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21383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1886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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