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锋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41,288,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9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3,446,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7,841,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11,384,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543,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7,841,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陈海祥律师、葛晓霞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0,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1%;
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弃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6,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9%;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8%;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0,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1%;
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弃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6,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9%;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37,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
反对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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