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卜璐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卜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卜璐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卜璐女士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卜璐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卜璐,女,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国际法学专业。2010 年 8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2019年至今,任苏州规划独立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兼任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兼任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卜璐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股票代码:301505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锋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琦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
公司邮政编码:215006
公司电话:0512-65309772
公司传真:0512-65185128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szpd.cc
公司电子邮箱:zqsw@szpd.cc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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