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非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按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 公司业绩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考核年度公司任一财务指标达成,即视为该考核年度当年业绩考核目标达成(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 公司业绩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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