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林洪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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