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
要对公司 2025 年 5 月 1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
行变更,公司 2025 年 5 月 1 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类别日趋复杂,导致原有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其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为了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同行业其他公司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水平,公司决定对 2025 年 5 月 1 日以后
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折旧年限由“20 年”变更为“20-40 年”。
2、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年 5% 4.75%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年 5% 2.375%-4.75%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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