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0:05:06 股吧网页版
苏州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8 人。

3、业务规模

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1 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公证天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合计 85 万元(含税价)。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公证天业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计划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时间进度及现场审计初步时间安排、审计工作人员安排、重大会计事项及重
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