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玉华
本人作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玉华,女,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历任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财贸学院党总支书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长,从事会计教学、学生管理及审计工作。2018 年 12 月起于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国际贸易学院担任会计、财务管理方面专职教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公司董事会 5 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
是否连续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投反对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票次数)
议
王玉华 5 5 0 0 0 否 0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4年审计委员会工作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有关议案。
2、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薪酬及考核情况,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展开深入思考,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泛讨论。本人将继续依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已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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