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苏公 W[2025]A46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程晓曼、韩鹏卓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苏公 W[2025]A467 号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苏州规划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苏州规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设计合同收入确认
(一)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从事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等服务。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所述,2024 年度,苏
州规划实现营业收入为 3.08 亿元。鉴于营业收入为公司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各经营服务存在差异化,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二)审计应对
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3、区别经营销售类别及结合业务板块、行业发展和苏州规划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销售合同、设计产品交付签收单/第三方外部证据、销售发票、收款记录,并结合收入的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交付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苏州规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苏州规划 2024 年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苏州规划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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