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8:59:12 股吧网页版
智迪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智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18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85.76 万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 审众 环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审 验并 出具 众环 验字( 2023 )060001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24,635.69 24,635.6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4.90 8,034.90

3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4,333.58 4,333.58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50,004.17 50,004.17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1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