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5-048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合肥晟泽芯兴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泽芯兴叁号”)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2、晟泽芯兴叁号投资范围:包括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投资于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具有高成长、有 IPO 预期的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晟泽芯兴叁号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整体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获取长期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肥新安晟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晟泽”,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共同投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晟泽芯兴叁号的基金份额。
晟泽芯兴叁号及其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拟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拟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合肥新安晟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望江西路 900 号中
安创谷科技园 A3A4 栋 6 楼 665 室
4、法定代表人:吴海啸
5、成立日期:2022 年 8 月 3 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投资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
8、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新安晟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中,合肥芯兴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安晟泽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除此之外,新安晟泽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9、登记备案情况:新安晟泽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登记编码为:P1074055。
10、股东结构:合肥创源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其控股股东,吴海啸为其实际控制人。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其他主要合伙人基本信息
1、合肥芯兴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合肥芯兴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8P863Q63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肥新安晟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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