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公司”、“发行人”)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国泰海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使用的释义或简称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订和补充;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的修改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55
其他问题...... 113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000 万元,用于半导体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449 万个半导体功率模块部件侧框、1,425 万个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及 9,825万个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桥接片;项目一实施主体为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新优科),2025 年 10 月,发行人受让控股股东持有的维新优科 100%股权;芯联私募基金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员设立私募基金(以下简称芯联投资基金),其中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芯联投资基金出资占比不低于 65%,绍兴市各级政府单位拟在芯联投资基金出资占比约为 30%,该投资基金备案后完成对维新优科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维新优科 90%的股份,芯联投资基金持有维新优科 10%的
股份;项目一达产后年毛利率为 29.77%,2024 年、2025 年 1-6 月公司功率模块
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9.26%、32.41%;项目一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当中。项目二位于泰国北柳府,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 9,600 万个汽车连接器部件、4,900万个电磁阀部件和 180 万个汽车传感器部件,达产年毛利率为 27.86%,高于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但低于报告期内外销毛利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78.90%,其中智能制造数字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48.5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设备及生产线的产能与设备利用率约 70%。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16,352.0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4,086.23 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2.67%、18.18%、18.15%、14.17%。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所涉产品报告期内相关生产销售及对应客户情况,募投项目原材料、技术、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结合以上情况及发行人相应人才、技术储备、募投项目目前生产进展、是否能够量产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重大不确定性。(2)报告期内维新优科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发行人从控股股东受让维新优科股权的原因、必要性、公允性,维新优科相关技术、人员、销售渠道等对控股股东是
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能够对维新优科实施有效控制;项目一通过维新优科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出资形式,其他股东是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支持;芯联投资基金对维新优科增资的最新进展,预计增资完成时间。(3)项目二投资于境外项目,发行人应履行的境内、外相关备案、审批、许可及其他相关程序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是否已全部取得境内相关备案、审批程序;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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