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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22:09:09 股吧网页版
4-1法律意见书(申报稿)(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言 ...... 5
第二节 正文 ...... 7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8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16
五、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7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8
七、 发行人的业务...... 20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1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8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1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3
十二、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34
十三、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5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6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38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 40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1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43
十九、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3
二十、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44
二十一、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5
二十二、 结论意见...... 45
第三节 签署页 ...... 4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 指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精密

本次发行 指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其设
维科有限 指 立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期间使用“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
限公司”的名称

常州维科 指 常州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维科电子 指 上海维科电子有限公司

新加坡天工 指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天工控股 指 Tancon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维科控股 指 Vico Precision Engineering Pte. Ltd.

新加坡维电 指 Vico Electronics

新加坡维科 指 VICO TECHNOLOGY PTE. LTD.

泰国维科 指 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维新优科 指 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维澋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维澋投资有限公司

维沣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维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律意见书
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国泰海通、主承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保荐机构

普华永道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加坡律师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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