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汉桑科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股本后续变动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644号”文注册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250,000 股,于 2025年 8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6,75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29,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27,066,51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98%。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1,933,48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9.0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516,931 股,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上市流
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0,416,55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7.84%;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8,583,45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6%。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0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667,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 年 8 月 6 日上市
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形成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系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对应股东共计 10 户,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9,667,390 股。其中,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对应股东 8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840 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对应股东 2 户,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3,666,550 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大运河星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南京江宁经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宁经开产业强链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紫金创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动平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动平衡锋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季学庆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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