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230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5〕020056 号《关于深圳市豪
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者“申报会计师”)对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或“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 2:关于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核心产品为集软件、算法、光学设计和硬件于一体的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超声波雷达系统、毫米波雷达系统、域控系统。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7,882.66 万元、120,254.66 万元、141,594.56 万元和80,530.1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31.76%、35.22%、34.70%和36.02%。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867.07 万元、20,861.74 万元、26,675.38万元和38,353.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48%、11.66%和15.27%和 22.44%。最近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1,838.68 万元,其中预付设备款为 10,764.1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92%、22.76%、21.01%和 20.71%,整体呈现稳定的变化趋势,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到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列示发行人各类产品应用到新能源车和燃油车领
域的收入金额及占比、以及各领域的主要客户和配套车型情况,客户开发认证 流程、核心认证指标、认证周期及有效期、长期协议签署情况;并结合前述情 况、公司市场地位、产品竞争力、客户结构及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可持 续性,是否存在客户流失或收入减少的风险。(2)按国家或地区列示发行人外 销金额及占比、主要销售产品;结合公司外销收入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及报告 期内的变动情况、行业竞争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等,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可持 续性。(3)发行人海外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最近三年 主要客户的函证及回函情况,回函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 同时,结合海关数据、退税金额与销售额的匹配性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4)结合国际贸易形势及关税政策变化、公司下游汽车行业变化及政策影响等, 说明相关因素对发行人相关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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