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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18:19:11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盟固利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股票简称:盟固利 股票代码:301487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 9 号路)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二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除亨通新能源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3、公司已与亨通新能源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亨通新能源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 20,000.00 万元,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不参与本次发行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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