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8:19:11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6-015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 3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实施主体: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项目投资总金额:92,857.55 万元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募集资金。如果融资政策、 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若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认证和市场开拓进展不畅,或是未来 市场供需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对本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开拓产生一定的不利 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新增的产能无法顺利消化、无法实现预期的 经济效益。

(三)本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爬坡期,且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销售价 格波动较大,若本项目产生效益的进度不及预期,或者因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等 因素使得实现的经济效益不及预期,未能弥补新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折旧费用, 则本项目的投建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年产 3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项目拟投资 92,857.55
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 73,686.29 万元人民币,二期项目拟投资19,171.26 万元人民币。项目整体建成后,预计将实现年产 0.5 万吨高电压钴酸
锂、1 万吨 NCA 材料以及 1.5 万吨超高镍三元材料。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 3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 9 号路

(四)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 4 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能共 3 万吨。其中,
一期项目拟新建 2 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能共 1.5 万吨,包括 1
条 NCA 材料生产线(年产能 1 万吨)和 1 条高电压钴酸锂生产线(年产能 0.5
万吨);二期项目拟新建 2 条超高镍三元材料生产线,年产能共 1.5 万吨。

(五)项目投资总金额:92,857.55 万元

(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和募集资金。本项目之一期项目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73,600.00 万元。

(七)项目周期:项目建设总周期为 36 个月,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 21
个月,二期 15 个月。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把握新能源汽车市场历史性机遇,加快高镍三元材料产能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全球对于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型已达成共识。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作为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向新能源转型的
出位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及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强,近年来以我国为首的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爆发增长态势。EVTank 数据显示,2025 年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2,354.2 万辆,同比增长 29.1%,预计 2026 年全球新
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2,849.6 万辆,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4,265万辆。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 1,662.6万辆和 1,649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9%和 28.2%,新能源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