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1 16:32:06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6-008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报出现盈亏性 质的改变。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
简称“天津证监局”)《关于对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并对钱建林、朱武、周国水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 [2025]4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 2023 年三季报、
2023 年年报、2024 年年报、2025 年一季报存在会计差错,其中,公司 2023 年
三季报、年报收入均多计 4,380.53 万元,净利润均多计 112.83 万元,2024 年
年报和 2025 年一季报净利润分别少计 36.48 万元、62.43 万元;2025 年半年报
存在会计差错,净利润少计 76.3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 2023 年
第三季度、2023 年年度、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及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本次差错导致 2023 年 9 月 30 日存货增加 42,477,876.11 元,递延所得税
资产增加 199,115.08 元,合同负债增加 43,805,310.00 元,未分配利润减少
1,128,318.81 元,2023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降低 43,805,310.00 元,营业成本
降 低 42,477,876.11 元 , 所 得 税 费 用 降 低 199,115.08 元 , 净 利 润 降 低
1,128,318.81 元。

本次差错导致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增加 42,477,876.11 元,递延所得税
资产增加 199,115.08 元,合同负债增加 43,805,310.00 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015,486.93 元,盈余公积减少 112,831.88 元,2023 年营业收入降低
43,805,310.00 元 , 营 业 成 本 降 低 42,477,876.11 元 , 所 得 税 费 用 降 低
199,115.08 元,净利润降低 1,128,318.81 元。

本次差错导致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增加 28,743,362.83 元,递延所得税
资产增加 134,734.54 元,合同负债增加 29,641,593.10 元,未分配利润减少
650,663.85 元 , 盈 余 公 积 减 少 112,831.88 元 , 2024 年 营 业 成 本 降 低
429,203.62 元,所得税费用增加 64,380.54 元,净利润增加 364,823.08 元。
本次差错导致 2025 年 3 月 31 日存货增加 5,238,938.05 元,递延所得税资
产增加 24,557.53 元,合同负债增加 5,402,654.90 元,未分配利润减少26,327.44 元,盈余公积减少 112,831.88 元, 2023 年一季度营业成本降低
734,513.42 元,所得税费用增加 110,177.01 元,净利润增加 624,336.41 元。
本次差错导致 2025 年 6 月 30 日、9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增加 112,831.88
元,盈余公积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