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
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资质、独立性、专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立信进行了审前沟通,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时间安排等,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3)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沟通审计进展情况,特别是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并提醒年审会计师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进程和出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5 年 4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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